5月17日上午,九江市检察院召开九江市生态检察白皮书(2017—2021)新闻发布会。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视台、大江网、九江日报、九江交通频率、九江新闻频率、九江发布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九江市检察院针对九江市生态检察白皮书(2017—2021)内容做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九江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一敏同志从全市生态检察办案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几个方面向社会介绍九江市生态检察白皮书(2017—2021)内容。
2017年至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审结批准逮捕生态犯罪案件419件692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46人,不批准逮捕146人,不捕率(与受理审查逮捕人数相比)为21.1%。共审结生态犯罪起诉案件1087件1981人,起诉被告人1577人,不起诉404人,不诉率(与受理审查起诉人数相比)为20.4%,其中非法采矿、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5个罪名案件占总案件数的79.9%。公益诉讼共立案771件,开展诉前程序68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22件,支持起诉9件。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15141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1680亩,督促整治非法采矿点、砖厂和其他污染企业215家,督促治理各类固体废物19157吨,追偿生态损害修复费用2963万元。
发布会上,记者紧扣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提出问题。
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龚健回答记者问
九江交通频率记者问:生态检察有哪些工作?生态检察职能有哪些?
答:生态检察是指检察机关依托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运用多种司法手段,通过建立有效的发现与惩处机制,坚持打击与预防保护并重,以生态保护预防和受损生态恢复补偿为核心,达到预防、惩治、补偿、教育有机统一,从而建立起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科学、和谐的关系。
生态检察主要有以下几个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