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涉检信访积案,近日,市院在新启用的检察听证室召开了杨某某信访案件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湖口县宣传部新闻中心、濂溪区新港镇长岭口村委会、中共都昌县委政法委、江西名大律师事务所、庐山市南康镇迎春桥社区等5名人民监督员以及2名市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的还有九江庐山市公安局原办案人员、庐山市人民检察院原案承办人、市院第五检察部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承办人、信访案案件承办人及信访人所在乡、村干部等相关人员,本次听证会由市院综合业务部主任主持。
2011年9月23日下午13时许,信访人杨某某与另一导游带游客参观星子县秀峰风景区,出景区时因未按景区指示牌经特色超市出景区,与在该超市某工作人员黄某某发生纠纷,并被其殴打。后在该景区经理办公室调解时,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信访人称在调解时遭黄某某二次殴打,要求追究黄某某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对行政诉讼过程中相关办案人员追究责任。
听证会上,信访人、案件承办人均陈述了案件的经过、办理情况,现场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听证员针对疑问之处向信访人、承办人现场询问。最后,7名听证员经过1小时的独立评议,作出了黄某某不构成刑事犯罪、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未存在程序性问题的评议意见。
会后,信访人杨某某对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召开听证会表示肯定,对听证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开展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力举措,也是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公开听证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化解久拖不决的群众申诉案件有效措施常规化坚持下去,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