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落实《长江保护法》,筑牢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屏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动建立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与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就加强长江流域湖北黄冈至江西九江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等问题进行交流、开展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就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等问题达成协作共识,签署了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意见书,标志着两市检察机关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江西省九江市与湖北省黄冈市一衣带水、隔江相望,两地共饮一江水、共担一份责。两地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在长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跨区域协作联动对破解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机制的建立,将有效解决两地信息不畅、协同不力、执法尺度不一等问题,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