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江南昌上饶三地检察机关签署《关于建立环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行政区划管辖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深化环鄱阳湖流域生态资源保护检察协作,促进生态资源整体保护,打造环鄱阳湖法律监督“朋友圈”。
环鄱阳湖流域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公益诉讼在生态资源保护中的制度效能,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形成全流域、跨区划保护检察合力。
《意见》适用于九江、南昌、上饶三市环鄱阳湖流域生态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细化了跨区划管辖的具体操作程序,包括线索移送、上级督办、指定管辖、协商管辖、相关原则、异地协助、信息共享及结案程序等方面;统一了办案标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进行了有益创新,对于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案件,探索推进全流域的跨行政区划生态资源保护司法管辖机制,助力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治理难题,有利于促进环鄱阳湖流域生态资源的整体保护,推动实现全流域共建共治共享。
小知识
鄱阳湖,位于江西省北部,地处九江、南昌、上饶三市,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等多种生态功能,拥有丰富的鱼类、鸟类等物种资源,是全球95%以上的越冬白鹤栖息地,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全球重要生态区,在我国乃至全球生态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