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现场检查整改情况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 通讯员龚秀安 周柏群)“以前垃圾随处倒,现在建成了暂存中转点,这些建筑垃圾终于有了去处。”近日,修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案,进行整改评估“回头看”时,现场群众对检察官说。
2024年3月,该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中发现,有部分施工单位和个人在林地、湿地、河道范围内,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点位达30余处。最大露天堆放面积近万平方米,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
▲办案检察官走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摄影
该院调查核实后,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负有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职责的县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行为,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和综合利用场所建设。
县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研究制定《修水县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各乡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累计排查建筑垃圾堆放点位84个,清理转运处置20余万吨,土壤复绿2.3万平方米,投资建成建筑垃圾暂存中转点1个。
该院为形成建筑垃圾治理合力,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不足等问题,认真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呈送县委、县政府,获县领导批示肯定并转县相关单位研究落实。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新建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该项目总投资为2500余万元,引入产能150吨新型环保全自动分拣、拆建生产线2条,再生处置年产能30万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难题,实现“办理一案、促治一域”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