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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
时间:2024-10-30 16:04:3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确定本院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负责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九)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负责检务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巾口检察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大队。

单位年末在职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26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423.6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1,256.15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47.57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44.1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75.7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1,423.66

本年支出合计

58

1,423.66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30



61


总计

31

1,423.66

总计

62

1,423.66

注: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423.66

1,423.66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56.15

1,256.15






20404

检察

1,256.15

1,256.15






2040401

行政运行

895.91

895.91






2040410

检察监督

354.64

354.64






2040450

事业运行

1.26

1.2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34

4.3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57

47.5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7.57

47.5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4.20

4.2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15

43.1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22

0.2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4.18

44.1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4.18

44.1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4.18

44.1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5.76

75.7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5.76

75.7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5.76

75.76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423.66

1,012.91

410.7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56.15

845.40

410.75




20404

检察

1,256.15

845.40

410.75




2040401

行政运行

895.91

844.14

51.77




2040410

检察监督

354.64


354.64




2040450

事业运行

1.26

1.2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34


4.3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57

47.5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7.57

47.5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4.20

4.2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15

43.1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22

0.2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4.18

44.1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4.18

44.1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4.18

44.1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5.76

75.7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5.76

75.7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5.76

75.76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423.6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1,256.15

1,256.15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47.57

47.57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44.18

44.18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75.76

75.76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1,423.66

本年支出合计

59

1,423.66

1,423.66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423.66

总计

64

1,423.66

1,423.66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1,423.66

1,012.91

410.75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256.15

845.40

410.75

20404

检察

1,256.15

845.40

410.75

2040401

行政运行

895.91

844.14

51.77

2040410

检察监督

354.64


354.64

2040450

事业运行

1.26

1.26


2040499

其他检察支出

4.34


4.3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57

47.57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7.57

47.5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4.20

4.2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3.15

43.1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22

0.22


210

卫生健康支出

44.18

44.1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44.18

44.18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4.18

44.18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5.76

75.76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5.76

75.7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75.76

75.76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21.1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3.4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176.31

30201

办公费

24.03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76.69

30202

印刷费

3.79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247.90

30203

咨询费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106

伙食补助费

11.23

30204

手续费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107

绩效工资

2.44

30205

水费

0.40

310

资本性支出

46.5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0.15

30206

电费

3.24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22

30207

邮电费

3.5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6.74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4.18

30208

取暖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00

30211

差旅费

10.56

31006

大型修缮


30113

住房公积金

76.19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2.76

30114

医疗费

7.84

30213

维修(护)费

0.29

31008

物资储备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00

30214

租赁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86

30215

会议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1.17

3101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4.86

31012

拆迁补偿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5

生活补贴

0.45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17.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7.00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25.92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1.41

30229

福利费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0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04

31204

费用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1205

利息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0.60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39999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823.01

公用支出合计

189.91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当此表数据为零时,即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栏次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决算数

行次


1

2

3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11.80

38.50

35.54

1.因公出国(境)费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4.00

30.70

30.68

(1)公务用车购置费

4


18.00

17.98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4.00

12.70

12.70

3.公务接待费

6

7.80

7.80

4.86

(1)国内接待费

7

——

——

4.86

其中:外事接待费

8

——

——


(2)国(境)外接待费

9

——

——


二、相关统计数

10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1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2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3

——

——

1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4

——

——

7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5

——

——

74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6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7

——

——

354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8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19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0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指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数);全年预算数指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实际支出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2.当此表数据为空,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公开10表

单位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

单位:台、辆、套

项 目

栏次

决算数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1

7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2

0

2.主要负责人用车

3

0

3.机要通信用车

4

0

4.应急保障用车

5

0

5.执法执勤用车

6

7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

0

7.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8

0

8.其他用车

9

0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10

0

注:1.本表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1423.6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1423.66万元,比上年减少252.75万元,下降15.08%,主要原因大楼修缮费用减少、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423.6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总计1423.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23.66万元,比上年减少252.75万元,下降15.08%,主要原因大楼修缮费用减少、人员减少经费相应减少;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江西预算一体化无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012.91万元,占71.15%;项目支出410.75万元,占28.8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092.17万元,决算数142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5%。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928.10万元,决算数125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没有纳入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6.75万元,决算数4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基数上调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43.99万元,决算数4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基数上调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73.33万元,决算数7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2.9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21.15万元,比上年减少3.75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3.41万元,比上年增加30.94万元,增长27.51%主要原因帮扶,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6万元,比上年减少12.47万元,下降87.02%,主要原因:减少了抚恤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46.50万元,比上年增加46.50万元,主要原因:购置了办公办案用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8.50万元,决算数35.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2.31%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80万元,下降39.0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此项开支。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没有此项开支。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没有此项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30.70万元,决算数30.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18.00万元,决算数17.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89%,主要原因车辆更新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02万元,下降53.90%,主要原因:2022年更新公务用车2辆,2023年更新公务用车1辆。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12.70万元,决算数12.7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55%,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执行。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7.80万元,决算数4.8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2.28%,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1万元,下降26.04%,主要原因规范食堂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4批,累计接待354人次,主要是:严格按要求办理公务接待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91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7.44万元,增长68.86%主要原因大楼破旧维护费加大,帮扶,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424.3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7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单位省聘书记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专项:省聘书记员经费

主管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5.95

105.95

93.74

10

88.48

7

政府预算资金

105.95

105.95

93.74

88.48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配合办案,业务考核达标

基本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5000元/件

4800

20

20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数量

=13人

13

10

10


质量指标

书记员业务考核达标率

95%

部分实现目标

10

7

存在达标率不高现象

时效指标

书记员招聘完成及时率

100%

基本达成目标

10

8

存在不及时现象

工资发放及时率

95%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书记员参与办案率

95%

基本达成目标

20

16

存在没有参与办案现象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检察官对书记员满意度

85%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总分

100

88


2、本单位司法责任制绩效奖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专项:司法责任制绩效奖金

主管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37

45.37

39.68

10

87.46

7

政府预算资金

45.37

45.37

39.68

87.46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达到绩效指标值

基本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5000元/件

5200

20

19.2

成本增加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月奖励收益人数

32

部分实现目标

10

7

人员变动

质量指标

认罪认罚适用率

85%

基本达成目标

5

5


案件比

1.3

部分实现目标

5

3

基本完成

时效指标

民事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基本达成目标

5

5


行政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基本达成目标

5

5


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基本达成目标

3

3


发放迟延率

5%

基本达成目标

2

2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基本达成目标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

85%

基本达成目标

10

8

基本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

95%

基本达成目标

20

20


总分

100

89.2


3、本单位工作人员加班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专项:工作人员加班补贴

主管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8.28

8.28

8.28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8.28

8.28

8.28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各类案件办结率等

基本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5000元/件

4800

20

20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加班费受益人数

=23人

21

10

7.83

人员变动

质量指标

案件比

1.3

部分实现目标

10

6

办案率不高

时效指标

审查起诉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基本达成目标

5

5


侦查监督案件办案期限内结案率

100%

基本达成目标

5

5


加班费发放迟延率

5%

部分实现目标

10

6

存在发放不及时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率(%)

90%

基本达成目标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检察干警满意度

95%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总分

100

89.83


4、本单位法警加班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专项:法警加班补贴

主管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

1.7

1.7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1.7

1.7

1.7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检察办案秩序良好,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基本完成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5000元/件

4800

20

20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司法警察保在数

2

部分实现目标

20

13

人员退休

质量指标

检察办案场所秩序良好

98%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补贴发放迟延率

1%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

90%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

98%

部分实现目标

20

15

人员退休

总分

100

88


5、本单位法警执勤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专项:法警执勤津贴

主管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11

2.11

2.11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2.11

2.11

2.11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检察办案秩序良好

基本达成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5000元/件

4800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司法警察保有数

2

部分实现目标

20

13

人员退休

质量指标

检察办案场所秩序良好率

98%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补贴发放迟延率

1%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

90%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

98%

部分实现目标

20

14

人员退休

总分

100

87


注:由于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属于涉密项目,不予以公开。

武宁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业务经费

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业务经费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聘用制书记员业务经费预算

九江市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105.95万元(不含上年结转0.00万元,年初预算105.95万元,含其他资金0万元)。

2.绩效目标及自评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九江市财政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对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业务经费进行了自评,形成了绩效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基本完成预定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2023年我院专项聘用制书记员业务经费资金105.95万元,其中:财政下达93.74万元(按实际人数与在职月份核拨)实际支出93.74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

聘用制书记员业务经费93.74万元。已全部到位,由于人员变动,全年平均在职人数为12人,全部用于12名书记员办案经费支出,包括其日常工资、津补贴、工作经费等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我院认真学习贯彻江西省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检察院相关考核机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武宁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做好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聘用制书记员保有量:年末13人,符合设定目标。

2)质量指标

书记员业务考核达标率:全年13人年终考核结果均达到90%于年初设定的95%存在达标率不高的现象

3)时效指标

工资发放及时率:全年工资都及时发放,本指标为100%,符合设定目标。

书记员招聘完成及时率:本指标为100%,符合设定目标。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产出指标40分(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下同),本大项得分为35分。

2.效益指标

书记员参与办案率:参与率95%,存在没有参与办案现象,不符合设定目标。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效益指标20分,本大项得分为16分。

3.满意度指标:

检察官对聘任制书记员的满意度:根据检察官对聘任制书记员满意度指标为85.00%,符合年初设定指标。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满意度指标10分,本大项得分为10分。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本指标为0.5万元/件,符合年初设定指标。

综上,按照有关规定,成本指标20分,本大项得分为20分。

综合来看,我院省聘书记员项目绩效指标完成较好,绝大部分都高于或优于设定的目标值,总体得分为88分。

(三)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的原因分析

前已述及,我院绩效目标共有3项低于设定目标,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存在书记员录用后在政治部工作,没有参与办案。另一方面年初预算根据编制数13人编制的预算,而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年中调入调出情况,按照实有在职月份申拨经费,导致执行率不达标

(四)其他说明

上述考核数据来源于检察业务办案系统、检察工作内部台账、财政预决算数据以及省委公布的群众满意度数据。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是要继续进一步加大对书记员的关怀力度,提高书记员业务素质能力,服务保障检察办案履职,为九江市应有地位提供服务和保障。

六、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院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针对我院绩效考核中的亮点和不足进行认真总结,确保2024年绩效工作在2023年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加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非偿还性资金。

(二)其他收入:反映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余和结转:反映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是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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