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由庐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范某某等17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等4名公诉人到庭支持公诉。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记者及群众等近200人参与旁听。
该案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庐山市办理的首例涉黑案件。面对该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影响力较大等特点,该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成了一支由检察长为组长,4名员额检察官和2名检察官助理为组员的专业化办案团队。该团队充分配合、密切协作,制定了详细的分工方案和作战图,并派员持续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在审阅了近200本卷宗、参加了10余次联席会议,并多次就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九江市检察院扫黑办、庐山市扫黑办请示汇报后,公诉人认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于8月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范某某在成立盛唐公司、广海公司、亿佰公司过程中,通过招募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范某某为组织、领导者,查某某、宋某某、管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占某某、陶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7年3月至今,该组织在九江地区有组织地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诈骗等90余起犯罪活动和数次违法行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群众,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极大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
庭审现场,公诉人宣读了长达2万余字的起诉书,历时近2个小时。随后,法庭逐一对17名被告人进行单独庭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庭审活动预计将持续两天。